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4月24日,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属于迁改扩建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6D1329,厂房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千秋岭一街20号2号楼103室(北纬22°50’24.26”,东经114°10’54.50”)。
企业于2019年8月委托东莞市华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9〕23891号。
迁改扩建前,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委会金寓一街2号B栋,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总投资100万元,加工生产铝合金制品300吨/年、锌合金制品100吨/年。
现由于经营需要,项目在经营方式、产品种类等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迁改扩建,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增资50万元,增加抛丸、喷砂等工艺;
2、项目建设地址由“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委会金寓一街2号B栋”迁至“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千秋岭一街20号2号楼103室”;
3、项目增加铝合金制品100吨/年;
4、项目增加10吨铁材、100吨铝合金、0.1吨火花油等原辅材料;增加2台压铸机、2台燃气炉、2台冲床、2台攻牙钻孔机等设备;新增加自用模具制造工艺。
5、项目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由“张伟”变更为“肖石华”。
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厂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千秋岭一街20号2号楼103室,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年生产铝合金制品400吨/年、锌合金制品100吨/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4月委托东莞市华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生态局的审批同意,批文编号:东环建[2020]6264号。
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 2021年2月25日竣工,3月25日完成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防治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切削液补充水、压铸成型冷却水、水喷淋除尘装置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
(二)废气
项目对熔融、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进行收集,并配套水喷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80%)处理后高空排放。
抛光、打磨、研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进行收集,并与熔融、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一起经配套水喷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80%)处理后与高空排放。
项目对燃烧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
项目去水口、攻牙钻孔、CNC、车床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边角料及少量金属碎屑。由于工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地面,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定期清扫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噪声
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点最远的位置;对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防治措施
A、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B、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可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④生产时间安排
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计项目营运期区域声环境质量可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已建好一般工业固废仓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治理设施为三级化粪池,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对熔融、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进行收集,并配套水喷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80%)处理后高空排放。
抛光、打磨、研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进行收集,并与熔融、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一起经配套水喷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80%)处理后与高空排放。
项目对燃烧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
项目去水口、攻牙钻孔、CNC、车床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边角料及少量金属碎屑。由于工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地面,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定期清扫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合理布局,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设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订)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登记制度。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显示,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监测显示:
熔融、压铸成型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东北、西南、西北侧外1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综上,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要求,验收组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1、本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齐全;
2、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真实全面,点位布设及检测方法选用正确、数据准确,验收监测结果有效;(监测报告编号:YX20210006)
3、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要求,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4、企业认真落实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东环建〔2020〕6264号)提出的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经验收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验收合格的项目,针对投入运行后需重点关注的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1. 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4. 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5. 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6. 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监测能力和资格单位对项目的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便掌握项目污染及达标排放情况。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 |
验收组成员 |
电话 |
证件号码 |
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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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烨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