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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常平特耐五金制品厂(迁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2 16:51:00浏览次数:

东莞市常平特耐五金制品厂(迁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410日,东莞市常平特耐五金制品厂根据东莞市常平特耐五金制品厂(迁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一期)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常平特耐五金制品厂原址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桥梓村桥梓路81栋二楼201室(原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8'47.32",东经113°58'31.81"),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41900L3543854XL。项目迁扩建前于20189月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常平特耐五金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1223日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常平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12779,并于2019611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9]8431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申请迁扩建,迁扩建内容如下:

1、项目地址由东莞市常平镇桥梓村桥梓路81栋二楼201”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工业二路21201,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7'7.65",东经113°58'48.15"

2、项目增加投资额30万元,扩建五金产品设备和产量及增加配套螺丝加工工艺,对应增加的原辅材料及设备。

迁扩建后,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900m2,项目主要从事用于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的螺丝和五金件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螺丝80吨、五金件256.58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12月委托广东绿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常平特耐五金制品厂(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生态局常平分局的审批同意,批文编号:东环建[2021]138

项目于202012月开工, 2021225日竣工,325日完成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防治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现场核查,建设内容与环评要求有变动。项目生产设备分期进驻,一期主要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使用工序

数控车床

51

车型

甩干机

6

甩干

二次元

2

检测

磨床

1

打磨

铣床

1

铣型

稳压器

1

成型

光学尼龙粉防松机

41

防松处理

过油槽

6

浸泡防锈油

选钉机

12

选钉

冷却水塔

2

冷却

盐雾测试机

1

辅助设备

空压机

3

储气罐

4

干燥机

3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01)B等级标准较严者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进入东莞市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属于间接排放;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废气

机制加工(螺纹、车型、铣型、钻孔、打磨)工序:项目对工件进行机制加工(螺纹、车型、铣型、钻孔、打磨)工序过程中会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

喷粉工序粉尘:项目在防松处理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喷粉工序粉尘的产生量约为0.051t/a,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滤芯过滤除尘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G2)排放(收集效率约为70%,处理效率约为90%),风机风量为2000m3/h,则经收集处理后,喷粉工序粉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监控限值(120mg/m3)。此外,项目未被设施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因粉尘颗粒物粒径较大,故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大部分会自然沉降在加工设备附近,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中80%沉积在设备附近,剩余20%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则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为0.0031t/a,排放速率约为0.0026kg/h,建设单位定期对设备附近进行清扫收集,收集起来的沉积粉尘统一交专业公司处理。根据大气估算模式计算可知,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1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要求(120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防松处理工序有机废气:项目在防松处理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防松处理工序设于密闭车间,防松处理工序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0.0006t/a。项目将防松处理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G1)排放(收集效率约为75%,处理效率约为60%),风机风量为10000m3/h,则经收集处理后,防松处理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018t/a,排放速率为0.00002kg/h,排放浓度约为0.0015mg/m3,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此外,项目未被设施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0002t/a,排放速率为0.00002kg/h,根据大气估算模式计算可知,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4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4.0mg/m3),厂区内的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项目产品产量约为338t/a,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量为0.000038t/a,则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1kg<标准值0.3kg,符合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限值排放标准。

厨房油烟:项目配套职工食堂一个,项目共有员工25人,均在项目内食宿,会产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效率不小于75%)后高空排放,达到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   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空压机的运行噪声,其噪声级为8090dBA)。

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选择距离项目厂界较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一般建筑物墙体可降低噪声级5-15分贝。

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如设置隔音罩等,能降低噪声级10-15分贝。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不设门窗或设隔声玻璃门窗,能降低噪声级10-15分贝;在厂房内可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能降低噪声级10-20分贝。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处理后不会直接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次品、废包装材料、沉积粉尘,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滤芯处理装置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管理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如实申报正常作业条件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状况等有关资料,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者虚报、谎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按要求在网上申报登记上一年度的信息,通过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依法申报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交接、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申报企业要签署承诺书,依法向县级环保部门申报登记信息,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有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对未处理的固体废物做出妥善处理,安全存放。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配套建设防雨淋、防渗漏、易识别等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要求的贮存设施或场所,以及足够的流转空间,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技术和管理要求,有专人看管,建立便于核查的进、出物料的台账记录和固体废物明细表。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治理设施为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治理设施

机制加工(螺纹、车型、铣型、钻孔、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地面,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产生的金属碎屑定期清扫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同时项目切实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喷粉工序粉尘,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经“滤芯过滤除尘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G2)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厨房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小于75%的)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2.0mg/m3,不会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防松处理工序有机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G1)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合理布局,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设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和危废废物贮存间,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订)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登记制度。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显示,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监测显示:

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防松处理工序废气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烤粉工序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防松处理工序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东南、东北侧外1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综上,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要求,验收组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1、本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齐全;

2、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真实全面,点位布设及检测方法选用正确、数据准确,验收监测结果有效;(监测报告编号:YX20210135

3、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要求,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4、企业认真落实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东环建〔2021138号)提出的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经验收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东莞市常平特耐五金制品厂(迁扩建)建设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验收合格的项目,针对投入运行后需重点关注的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1.       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4.       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5.       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6.       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监测能力和资格单位对项目的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便掌握项目污染及达标排放情况。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单位

验收组成员

电话

证件号码

签名

东莞市常平特耐五金制品厂

习新明

13925800841

362421198101250417

夏亮

13728481428

4330241982103088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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