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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9 15:07:00浏览次数:

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410日,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大朗镇石吓管理区,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接着剂、树脂和涂料,年产量共计100吨。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申请迁扩建,迁扩建内容如下:

项目增加投资额4.72万元,新增生产多用粘结胶和聚酯漆稀释剂,年产多用粘结胶和聚酯漆稀释剂共计5吨。

项目于20103月委托丰都县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扩建前于20009月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环境与资源工程系编制了《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09月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2000-0708,并于20102月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0]3-0094

项目于20103月开工, 2021319日竣工,419日完成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防治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现场核查,企业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员工食堂取消,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要求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属于间接排放;搅拌桶清洗废水经零散废水收集桶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二)废气

投料、搅拌工序废气:项目在投料、搅拌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约为90%,处理效率约为90%),风机风量为10000m3/h,则经收集处理后,投料、搅拌工序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要求。此外,项目未被设施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   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

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选择距离项目厂界较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一般建筑物墙体可降低噪声级5-15分贝。

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如设置隔音罩等,能降低噪声级10-15分贝。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不设门窗或设隔声玻璃门窗,能降低噪声级10-15分贝;在厂房内可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能降低噪声级10-20分贝。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处理后不会直接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治理设施为三级化粪池,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在投料、搅拌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约为90%,处理效率约为90%),风机风量为10000m3/h,则经收集处理后,投料、搅拌工序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要求。此外,项目未被设施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合理布局,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设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和危废废物贮存间,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订)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登记制度。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显示,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监测显示:

投料、搅拌工序废气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投料、搅拌工序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东南、东北侧外1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综上,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要求,验收组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1、本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齐全;

2、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真实全面,点位布设及检测方法选用正确、数据准确,验收监测结果有效;(监测报告编号:YX20210449

3、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要求,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4、企业认真落实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提出的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经验收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验收合格的项目,针对投入运行后需重点关注的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1.       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4.       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5.       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6.       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监测能力和资格单位对项目的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便掌握项目污染及达标排放情况。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

验收组成员

电话

证件号码

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

                                                   东莞全定树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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