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美藤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25日,东莞市美藤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美藤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美藤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红园二路3号101室(北纬23°02’24.04”,东经114°06’53.69”),属迁扩建项目。项目原址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村企份街,主要从事塑胶配件、五金制品的生产。
迁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为600m2,建筑面积为600m2,年生产塑胶配件240吨、五金制品2.5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7月委托东莞市华粤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美藤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生态局的审批同意,批文编号:东环建〔2019〕18204 号。
项目于2019年8月10日开工, 2021年8月16日竣工,2021年9月16日完成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防治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 废水
1.冷却水:项目挤出产品采用冷却水进行直接冷却,该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乳化剂等化学药剂,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年消耗冷却水量约10吨。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
(二)废气
挤出工序:项目在挤出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项目挤出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投料工序:
项目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该粉尘量较少,产生时间较短,仅在投料过程中产生。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机制加工工序:
项目机制加工工序在对钢材进行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碎屑量,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也相对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同时加强车间内抽风换气,不会对周围的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项目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80dB(A);辅助设备空压机运行噪声,其噪声级为85~90dB(A)。为使项目噪声进一步降低,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应采取如下措施:
= 1 \* GB3 ①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防震、隔声、消声措施
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 2 \* GB3 ②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点最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单独设置隔声间,隔声间的门背向附近敏感点,作业时紧闭大门尽量采用密闭形式,设隔声玻璃门窗,隔声间内可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同时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3 \* GB3 ③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 4 \* GB3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严禁中午12:00~14:00使用高噪声设备,夜间不运行。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处理后不会直接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且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正)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设置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登记、申报。
企业已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建设好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废物贮存场所。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治理设施为三级化粪池,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在挤出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以总VOCs计)。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合理布局,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设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和危废废物贮存间,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订)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登记制度。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显示,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废气
根据监测显示:
1) 挤出工序废气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 投料、挤出工序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中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 生产车间门外1米处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西北、东北、东南、西南侧外1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综上,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要求,验收组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1、本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齐全;
2、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真实全面,点位布设及检测方法选用正确、数据准确,验收监测结果有效;(监测报告编号:YX20211817)
3、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要求,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4、企业认真落实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东环建〔2019〕18204号)提出的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经验收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东莞市美藤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验收合格的项目,针对投入运行后需重点关注的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1. 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4. 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5. 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6. 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监测能力和资格单位对项目的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便掌握项目污染及达标排放情况。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 |
验收组成员 |
电话 |
证件号码 |
东莞市美藤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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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美藤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